己欲人欲,因需而施

来源: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7-25 11:19   

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是孔子教导我们待人处事的一句名言,直到今天,仍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。但从逻辑上看,这是一句意思表达不完整的话。自然可以引出以下问题:己所欲,该不该施于人呢?

己欲人欲,因需而施(图1)

几千年来,由这句话引申开来的关于“己所欲”、“己所不欲”和“施于人”、“勿施于人”这两对概念相关关系的争论从未断绝,估计很难有最完美答案。由此,我们首先从源头来看看孔子为什么只说了半句话。

当时的情景是:春秋时期,孔子的学生纷纷向孔子请教类似问题。仲弓问孔子如何处世才能合乎仁道?子曰:“出门如见大宾,使民如承大祭。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在邦无怨,在家无怨。”(《颜渊第十二》)子贡问是否有一句话可以一辈子奉行?子曰:“其‘恕’乎!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”(《卫灵公第十五》)两处都提到了他的重要观点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。字面意思是,自己不想做的事,不要强加于人。这是孔子“仁”的思想的一个经典表达。但他并没有给出“己所欲”该怎么办的答案,于是引起了后世众多解读,这恐怕也是孔子的高明之处:对于自己能肯定的,实实在在讲出来,对自己没有把握的事情,暂时放一边。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,如:“子不语怪力乱神”(《论语·述而》);季路问事鬼神,子曰:“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?”曰:“敢问死。”曰:“未知生,焉知死?”(《论语·先进》)。都是孔子实事求是,知道的就说,不知道的不强说的典型例子。从中,我们可以看出孔子真实可爱、不闪烁其词的人格魅力。

对于终归没有说完的话,后世的引申和解释可谓五花八门,但尚未形成定论。

己欲人欲,因需而施(图2)

墨家讲兼爱,认为,兼爱并非从主观的这个“己”出发,而是从客观的这个“他(她)”出发,“他(她)”有需求,方去施于人,所以墨家关于是否施于人的观点是“人之所欲,方施于人”。道家讲出世,主张无为,所以不管“己所欲”还是“己所不欲”,都要“勿施于人”。庄子为此讲过一个著名的寓言故事:南海的大帝叫倏,北海的大帝叫忽,中央大帝叫浑沌。倏与忽常常相约在浑沌住处见面,浑沌对待二人非常和善。倏与忽商量着要报答浑沌的善待之情,说:“人有眼、耳、口、鼻七个孔,用来看、听、吃、呼吸,单单浑沌没有,我们尝试着为他凿开七窍。”于是每天凿一个孔,凿了七天浑沌就死了(《庄子·应帝王》)。庄子的这个寓言除了点出观点“己所欲,勿施于人”外,还含有“己所欲未必人之所欲”、“己所不欲未必人之所以不欲”这样的观点,也点出了为人处世的参考原则:个人自由以他人自由为界,不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意志之上,否则,可能好心办错事。后来的不少儒家学者不断注解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形成了一些代表性观点,如朱熹集注此乃“推己及物”,但终归有“己所欲,施于人”的影子在,所以不可取。

己欲人欲,因需而施(图3)

将“己所欲/己所不欲”和“施于人/勿施于人”这两对相反概念分别组合比较,可能是从逻辑上梳理出相关道理的一种方法,下面说明之。

其中,最应批判和唾弃的观念:“己所不欲,施于人”。自己都不想做的事情,还要强迫别人去做,这是典型的强权思想。这样的例子古今中外有很多,有的教训还很深刻。鸦片战争前,英国人明知鸦片有害,禁止本国人食用,但他们却包藏祸心,将大量鸦片强行输入中国,摧残我国人身体,从而妄想达到最终奴役我们的目的,这就是典型的“己所不欲,施于人”。

没有原因的“己所欲,施于人”是自我中心主义的体现,理应批判。古代不少儒家学者强调“推己及人”,认为是同理心、将心比心,其实这是忽视了个体认知差异。强行将自己观念加施于人是一种道德绑架,往往会形成很大负面效应。孟子说:“人之患在好为人师”就是对这种观念的有力批判。当今世界,西方国家打着“人权”的幌子干涉其他国家内政,就是典型的“己所欲,施于人”,往往会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。中东乱局就是这种观念带来的恶果。

孔子所倡导的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是待人处事最基本的道德规范。你不愿意别人损害你的利益,你也就不要损害别人的利益,这就是做人的基本教养。这一观念具有普世性,如古印度史诗《摩诃婆罗多》说“你自己不想经受的事,不要对别人做”,西方哲学家穆勒说“个人的自由,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自由。”说的都是这样的基本道理。

“己所欲,勿施于人”比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更具有超脱性,似乎境界也更高。但如果提出这样一个问题“对儿童的教育怎么办?”,则难以回答。因为如果对他们也“勿施于人”,那么儿童就不能获得良好的教育,就不能适应长大后的社会。用经济学领域观点来看,儿童是有教育需求的,但需要社会主动去挖掘、激发他们的需求,也就是“施于人”。可见,在是否该“施于人”这个问题上,不能完全照搬道家无为的思想,而应该区分情况对待。与自己对“人之患在好为人师”的观点不同,孟子在教育问题上,也是强调要“乐于教育人”的,他说“君子有三乐……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,三乐也”,强调在教育上“施于人”的乐趣。所以,不能一概高调唱和“勿施于人”。为此,将“勿”换成“慎”,则更符合我们现实需求,也即“己所欲,施于人”。人与人是不一样的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性。能否“施于人”,一定要考虑受施者的独特性,谨慎选择是“施”还是“勿施”,就是我们对待“欲”和“施”的正确态度。

己欲人欲,因需而施(图4)

进一步,怎样做到“施于人”呢?可以考虑“欲”和“施”是需求和供给的关系。儒家学派从供给的角度谈“施”,墨家则从需求的角度谈“施”,应该做到两者相结合。若从教育层面理解,对儿童的教育,是培养他们正确的需求,所以通过良好的“施”,培育他们的“欲”,从而更好地发挥“施”的作用。对成人而言,我们不应把自己的“欲”强加给他人,而应尊重他人的独立人格和精神自由,按他人需求,慎重“施于人”。这样,就架起了“欲”与“施”之间通畅的桥梁。

综上,得出一个参考观点:

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;

人所不欲,勿施于人;

己之所欲,慎施于人;

人之所欲,因需施人。

  (文/墨耘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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